不忘先人之鉴的南、北伽西村发布时间:2023-08-08  来源:本站   访问量:返回列表

榆次境内有两个伽西村,一个在榆次城南的北田镇,旧县志称南伽西;一个在榆次城北的东赵乡,旧县志称北伽西。两个伽西村虽相距甚远,却系王姓“兄弟村”,村名来历还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。


大约明朝前期,榆次南关有个武举人名叫王甲,自幼酷爱书法,其书作凝炼深沉、流畅劲健、自成一体、气势夺人。有一年,修建榆次城隍殿工程竣工后要书写一块匾额,便邀请榆次城西某村的阎姓名人书写。然而,这一名人架子大,三次相邀而不至。人们实在等不及,就一致推举资助修建城隍庙有重大贡献的王举人书写,王举人凭着深厚的功底,挥毫泼墨,一气呵成,(在榆次留下了“阎某三年写不成玄鉴楼,王甲一笔写成城隍殿”的谚语。著名书法家王一新系王甲之后人。)结果,笔迹未干,这一名人姗姗来到,众人赶忙出迎。此时正下着瓢泼大雨,人们在屋檐下冒雨跪着,这一名人仗着点权势,趾高气扬,目空一切,在众目睽睽之下,不仅不下轿,还说些狂妄讥讽之词。王举人与其发生口角,一怒之下拿起砚台砸向此人(也有人说抬腿一脚),正中其太阳穴而当场死亡。榆次知县念其修建城隍庙有功且事出有因,内心有意袒护,赶忙命人将榆次城四门紧闭,表面说是要捉拿凶手,实则让王举人躲避,防止城西某村人来报复。事后,知县在州府周旋、众人联名向上请求从轻发落。然而,人命关天,死罪可免,活罪难逃。判王举人言辞过分将阎大人气死,特此发配他到西夏充军(北伽西王姓祖坟中只有女性的一顶棺材,说明此人客死他乡)。王举人临行前将妻子和两个儿子分别安置到榆次东北、东南的山区为人守坟种地,(南伽西是为太谷贾村人守坟种地)。他们分别在坟的东头、伽蓝庙西起房盖屋,繁衍生息,以求子孙平安。若干年后,这两处地方逐渐形成两个小村庄。因他们是戴罪迁居,父亲是发配到西夏而客死他乡的,为让后人以此事为鉴,就取村名为“伽西村”,意思是“先人戴枷发配西方”。又因两个伽西是兄弟村且一南一北,故名“南、北伽西村”。